发布时间:(2022-07-25 00:34:48)

为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2〕8号)精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现将我县小学招生入学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招生录取程序

乡镇学校(含村小)一年级采取现场登记入学。

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录取工作分四步进行,即网上信息登记—现场资格审核—分阶段录取—统筹安排。朝鲜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两步进行,即网上信息登记和统筹安排。



信息登记

(1)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符合乡镇学校(含村小)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辖区学校登记入学信息。

(2)2022年7月10日至7月23日,符合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小学部)、朝鲜族学校(小学部)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填写《通化县县城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在本页下载)(申报朝鲜族学校的适龄儿童不用填写此表)。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信息登记的,可于8月10日之前,持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权属证明到教育局教育科登记信息。



资格审核

2022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现场审核适龄儿童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或其本人持有合法常住住宅的房屋权属证明。资格审核时需携带《通化县县城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一户只限一人到现场审核,请到现场审核的人员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自觉接受扫码、测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14天内有国内、国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来的人员禁止参与现场审核。

(1)家长需携带的证件

一类 房产证件(以下四类其一即可):A 房屋所有权证 B 不动产权证书 C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全额发票 D 产权调换协议书。其中,如果因房屋抵押贷款的,需到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加盖房产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供该房产的贷款合同和全额发票;以政府廉租房作为报名依据的,需提供保障性住房中心证明。(如果房产证件未体现小区名称的,还需提供能体现小区、楼号的凭据,如:物业、取暖、水、电费其一交款凭据)

二类 户籍证件:学生所在户口簿、房产所有人所在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以继父母房产报名的,还需提供继父母结婚证);以祖辈房产作为报名依据的,还需提供父母的无房证明(孩子父、母分别到房产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开具一份,共计四份)。

(2)报名登记提醒事项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教育局在学区核查过程中将联合房产管理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调换协议书(货币化安置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的真伪进行审核。对于在学区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登记学校入学资格,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录取安排

乡镇学校(含村小)自行组织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朝鲜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朝鲜族学校招收朝鲜族适龄儿童,同时在县城范围内招收其他民族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实验小学、快大茂镇中心小学、东师实验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2022年7月10日之后迁移户籍视为无效),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生源类型排序录取安排入学。前一阶段录取后,若有学位剩余,启动下一阶段录取;如学位已满,则不再安排下阶段录取,由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结合县城学校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阶段录取符合“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常住户籍,在学区内拥有合法常住住宅的完整所有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父母与祖辈一个户籍,且共同居住,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从未迁移,住宅完整所有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辈,父母无其他住宅的,视为符合“房户一致”。)

第二阶段录取符合“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拥有合法常住住宅的完整所有权并实际居住。

第三阶段录取符合“无房有户”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常住户籍,父母在县城内无房产。


统筹安排

其他特殊情况,由教育局针对具体情况确认录取;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公布录取结果

2022年8月12日公布县城小学录取结果,由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分班建籍

按照《关于通化县中小学新生阳光分班的有关规定》进行阳光均衡分班,依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

特殊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人员与本地居民享受同城同等待遇。在本地租借住宅居住的,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现场资格审核时家长需提供租房协议。

残疾儿童入学

轻度适龄残疾儿童按学区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残疾儿童不能到校就读的安排辖区学校送教上门服务;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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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优抚对象入学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功模民警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家长在资格审核时需携带学生的居民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家长的军官证(干部证、士兵证、消防员证、警官证、法人卡、人才卡等)和结婚证(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等相关材料。

县城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

2022年通化县小学招生入学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