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0 00:55:52)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2022年怀集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按照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招生范围

本学区范围(如图):①怀高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②东至站前大道以西(至“山水云天”楼盘),西至怀集西出口,南至怀高村寨(禾塘),北至沿江南路(以河为界,从金鸡桥到锦江新城小区)的户籍适龄儿童。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小学2022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怀高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高小学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

(3)非城区户籍但在2022年6月1日前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

(4)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2年6月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非幸福街道城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5)父母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而未年审的,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6)在怀集投资的属本学区企业高管的直系适龄子女(在2022年6月1日前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7)符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关于扶持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做好实体企业人才子女入工作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本项所述适龄子女以下简称“政策优待适龄儿童”)。

注: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患智障、聋哑或其他身体缺陷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怀集县特殊教育学校、肇庆市启聪学校咨询报名。

招生计划

一年级招生200人

报名办法

1.时间:2022年 7月17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幸福街道怀高小学

3.报读一年级的均须填报入读志愿,每人可填报2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所属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填报苍龙、盆凤、高凤三所教学点的其中一所。

4.报名需带上报读小孩本人

5.报名需递交材料:

(1)属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递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区县直机关、省市驻怀单位干部及县城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子女须递交:①父母任职单位工作证明;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符合政策优待适龄儿童须递交:①父母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如职称资格证、按相关的政策优待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任职单位证明等)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4)父母于2022年6月1日前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有房产的居民直系适龄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父母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建房证件或购房证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持有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居住证并有稳定职业的肇庆市外户籍人员的随迁直属适龄子女须交:①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父母从业证明原件(即父母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或已缴费至2022年6月的县社保基金局出具的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属肇庆市内户籍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有稳定职业人员的适龄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父母从业证明(即父母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或已缴费至2022年6月的县社保基金局出具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1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

(7)在怀集投资的属本学区企业高管的直系适龄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父母从业证明(企业出具的工作证明);③企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幸福街道怀高小学学区内有合法住所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③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父母从业证明原件(即父母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或已缴费至2022年6月的县社保基金局出具的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

有关说明:①报名验证登记后,证件原件退回,证明及复印件交由学校保存。②未满6周岁或已在读小学生不得报名。

录取办法及其他事项

1.招录时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按第二志愿招录。每个志愿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本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由幸福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公布第一志愿第一批录取名单及符合抽签条件名单时间:7月 23日(星期六),地点:怀高小学。

3.抽签时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中签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下午3:00。

4.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由幸福街道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填报志愿分流到第二志愿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如果所填报的第二个志愿学校已招录满额,而又符合招收条件的对象,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到其他未满额的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5.新生注册提示:

(1)7月26日(星期二)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含中签录取的)新生在幸福街道城区所录取学校注册。

(2)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由家长于7月26日(星期二)到原报名学校取回报名材料,并到第二志愿学校报名、注册。注册时间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注册者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注册时须交: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

6.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已被县实验小学(包括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公布录取的一年级新生,本校不再录取。

本简章解释权归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小学。

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小学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