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开学相关事宜
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微山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要求,立足集团实际,制定微山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2021年招收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根据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招生区域如下:
1.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新河街以西,镇中街以东,奎文路以南,寨子河以北。
2.实验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镇中街以西,滨湖路以东,奎文路以南,红荷路以北及沙谷堆村。
学位类型
学位类型1
城区户籍,且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
(2)父母身份证;
(3)房产证明及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出生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位类型2
城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孩子及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房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4)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孩子和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6)出生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位类型3
城区户籍,自有住宅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但自有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出生证明;
(4)房产证明及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位类型4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出生证明;
(4)房产证明及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位类型5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城区户籍、随迁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
(1)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缴纳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需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3)父母一方在城区的房产证明或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4)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6)出生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
符合入学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需同时提供:
(1)户口簿;
(2)父母身份证;
(3)优抚有效证件;
(4)所在单位证明;
(5)出生证明;
(6)儿童预防接种证。
材料要求说明
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至2021年7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
符合以上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入学信息采集,网上信息采集后,持相关材料分批次到报名地点学校现场确认、审核。
民办小学入学直接到相应的民办学校报名。
四、招生时间、地点
1.招生简章公布时间:
2021年8月8日
2.招生平台开放时间:
8月10日8:00---8月15日18:00
3.现场确认时间:
8月16日----8月17日
8:00-11:30 14:30-18:00
4.入户调查时间:
8月16日—8月19日。
五、报名程序
招生平台报名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招生报名工作要与大数据对接,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需要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用手机或者Pad(平板), 或者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 ”里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点击链接下载安装“爱山东济时通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微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由于“爱山东济时通APP”仅支持手机或Pad安装, 所以只能用手机或pad下载安装后报名,不能用电脑报名。报名后学校组织初审,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确认报名
1.到学校现场审核时,应同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等材料。
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同时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和儿童父母的住宅房产证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城区户籍儿童与父母在本区内无房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需出具祖孙三代同户的户籍卡(本)、孩子及父母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宅房产证;城区户籍集体户或空挂户,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但孩子及其监护人在城区内均无自有住房,需出具户籍卡(本)及监护人在城区内的无房证明。
2.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应持相关入学材料原件,到各报名地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
非城区户籍学生家长需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社保卡(缴纳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父母一方在城区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在城区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出具医学出生证明;非城区户籍但户籍属于济宁市内的,不再需要办理“山东省居住证”。
3.材料要求说明: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至2021年7月31日要满一年以上。
4.小学新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不接收实小集团施教区以外的不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
5.小学新生报名时须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出具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资料。
除以上材料外,因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还需要提供学校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注意事项:对于需要现场确认的,按照学位类型准备好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用档案袋装好,封面写清儿童姓名、联系电话。因疫情防控需要,监护人进校门需出示健康码(绿码)、测量体温,在往返学校途中、现场审验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护。进校后,到保卫室领取号码牌,并准备好《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材料信息补录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报名办法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第一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在学校大门口有序排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家长进校需佩戴口罩、亮码、测温。
2.进校后,到保卫室领取号码牌,报名东校区的领取单号,报名西校区的领取双号,并填写《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然后携带号码牌、登记表按指引进入校园初审区。
3.材料初审。
4.材料复审。
5.招生平台信息录入。
6.公示。所交证件经县相关部门核验真实后,确认符合入学条件的,通过招生平台上传预招学生相关资料,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复核,经复核合格后,八月底通过校门口公示、网上发布等形式公告学生录取情况。
录取办法说明
按照教体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今年实小教育集团东、西校区招生采取单校划片方式,按照学位类型的顺序依次招生。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到某一个学位类型,已超出本校区招生计划时,剩余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学位类型将采取相对就近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校区就读。
温馨提示
1.户籍规定
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城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夏镇第一派出所、夏镇第二派出所、微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昭阳派出所(不含彭口闸)户籍。
2.房产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以实际居住为准。
3.凡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校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4.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施教范围内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
5.未按规定时间到集团各校区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县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