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年正式施行

时间:2018-08-02 12:15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从去年北京的7.21,到今年的广东尤特水灾、浙江余姚因台风菲特引发的城市内涝,近些年来,各大城市的看海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各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社会各界对于防水防涝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之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提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在近期正式出台,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正式出台引发了诸多媒体和业界人士的猜想,《条例》的

  从去年北京的7.21,到今年的广东尤特水灾、浙江余姚因台风菲特引发的城市内涝,近些年来,各大城市的看海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各种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在社会各界对于防水防涝呼声日益高涨的背景之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提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在近期正式出台,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正式出台引发了诸多媒体和业界人士的猜想,《条例》的实施是否能有效遏制洪涝灾害的发生?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将会产生哪些影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说,《条例》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提,到现在才出台,可见其过程的艰难,从另一个方面也反映出当前形势之紧迫。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教授李宇军认为,《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把排水和污水处理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考虑范围,列入了民生范畴,进一步凸显了它们的地位和重要性。这与以往单从专业规划、行业管理来做文章是不同的思路和理念。此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被正式纳入法治轨道,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投入不足、标准偏低的现状有望得到逐步改善。
  与欧美及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占有量和管网密度,都存在很大距离,加速建设排水排污管网系统已经势在必行。然而,要完善管网配套,资金不足又成为拦路虎。同时,行业内污泥处理、再生水回用两块业务的发展进度远远落后于污水处理业务的进度,主要原因在于污泥处置费用、再生水管网建设开支缺乏稳定来源。对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很多券商的研究报告认为,管网建设与改造将成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投资重点。诸多券商分析认为,虽然地方政府财政加大对排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投资仍受诸多因素制约,吸引民间投资也并非短期内能够迅速成熟的建设模式。但是,未来更具实质性的相关支持性政策将陆续出台,地方政府增加排水管网等设施投资是大势所趋。
  有专家分析称,《条例》实施首先将对城镇建设带来很大影响。《条例》的第一章《总则》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这将意味着排水工作成了各级政府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实施以后,各级政府在城镇建设和规划过程中必将把城镇的排水和污水处理进行专项规划。
  专家分析指出,今后在城镇建设方面,必定会加大对旧城区的资金投入以完善其排水系统;而对于新城区的规划建设,《条例》将会起到一个指导性的作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务与工程院副院长谢映霞指出:规划是一种调控手段。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是指导行业发展和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比如说,城市排水防涝工程有地下管渠等设施,也有地面设施,它和城市用地关系密切,与水系、河道、管网、道路、绿化、竖向等多专业有关。涝水行泄通道的布局涉及城市水系和道路,排水的流向涉及城市的地面标高,也就是竖向设计。城市用地布局和道路规划要考虑雨水排水的出路,城市竖向设计和道路竖向设计要保证排水渠道畅通和雨水的综合利用,城市绿地规划要考虑接纳附近的雨水。《条例》的出台必定会促使今后各地区在新城规划建设中全面系统的考虑排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而《条例》的实施也将引领各地区在城建规划中树立综合排水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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