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处理费收款单位由原来的“广州市净水

时间:2018-07-31 15:25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从8月1日起,广州污水处理费收款单位由原来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自动转为“广州市水务局”!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州市政府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自2015年8月1日起,广州污水处理费收费性质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调整为广州市水务局。

  从8月1日起,广州污水处理费收款单位由原来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自动转为“广州市水务局”!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水务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州市政府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自2015年8月1日起,广州污水处理费收费性质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主体调整为广州市水务局。

  据介绍,凡在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城市自来水和自备水源的用水户,污水处理费由广州市水务局委托的公共供水企业代收,即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以支票缴费的用水户,请将污水处理费支票“收款单位”填写为“广州市水务局”。

新闻本月
新闻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