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

时间:2018-06-11 17:32来源: 作者:

    水污染防治责任追究

        为抓好落实工作,今年济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实行“河长制”,对县市区内重点河段或出境河流分别由书记、县市区长担任“河长”,全面负责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济宁各县市区内重点河段或出境河流分别由书记、县市区长担任“河长”,全面负责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11日,大禹网记者从济宁市南水北调治污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7月底,作为南水北调重点的南四湖5处水质监测点位,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今年济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河长制”。
    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水污染防,水污染

      对重点企业、河流断面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强化现场督导,加密监测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对重点监管企业、危废和重金属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治污减排项目、人工湿地及信访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十五“土小”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为抓好落实工作,今年济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实行“河长制”,对县市区内重点河段或出境河流分别由书记、县市区长担任“河长”,全面负责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具体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济宁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治污的“主战场”,如果年底水质不达标,不仅会造成企业关停、“区域限批”,也会给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今年以来,济宁市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实施方案”和“推进方案”,实行领导包保制度,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目前,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逐步深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底,列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的119个项目,已建成117个;全市13处省控考核断面,共有11处实现达标,较年初增加了4处;南四湖内的5处水质监测点位,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

       企业超标排放一律停产治理水污染防,水污染

      济宁市确定在今年9月底前,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排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要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标准和市政管网接纳标准;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排入河的,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新修订标准。各级环保部门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以及出水严重影响下游水体的企业,限期进行深度治理。

      同时,落实南四湖功能区划和人工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年底前彻底清理取缔湖区、河道人工投饵性网箱、网围养殖方式,实施清洁型、生态型渔业养殖模式,促进渔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梁济运河以及洙水河等支流河道小码头清理工作,坚决打掉非法小码头,确保每条河流都成为“清水走廊”。

      目前,已建成的任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和任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要在8月底前进行进水调试,收集处理周边生活及工业污水。济宁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快,确保9月底前完成通往嘉祥电厂和运河电厂的中水管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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