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转让污水处理公司全部股权

时间:2018-08-10 09:15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城建竹园水处理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7000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14679.96万元。转让方要求接盘方须为同行,并同意标的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及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接手方须为同行上海城建竹园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建设投资,市政工

上海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城建竹园水处理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7000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14679.96万元。转让方要求接盘方须为同行,并同意标的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及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
接手方须为同行
上海城建竹园污水处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建设投资,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从事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经营,水务工程以及环境建设,污水厂经营,给水排水管网运行管理和设备供应及收费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方面,标的公司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5959.25万元,净利润亏损1973.38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5740.41万元,净利润亏损621.59万元;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30.68万元,净利润为644.95万元。以201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总计账面值为39031.11万元,评估值为40040.67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6670.4万元,评估值为7679.96万元。
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的境内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转让方还要求,接盘方须为同行,意向受让方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0万吨/天,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申请例外调价未获通过
根据标的公司与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签订的《排水服务协议》,经过第一轮三年一次的例行调价(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标的公司现行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0.3576元/立方米,超进水量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为0.2738元/立方米。如需进行例外调价,需经合同主体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的同意,同时还需经特许经营授权主体上海市水务局的同意。标的公司自2009年开始申请例外调价,至今未审批通过。
根据上海水务局文件要求:标的公司需实施深度脱水工程,该工程须在2012年5月底前建成投产。目前标的公司正在实施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正处于调试阶段。标的公司必须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污水出水水质标准由现行二级标准改造至一级B标准。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按照上海市水务局文件要求完成提标改造及污泥深度脱水技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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