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山区煤矿废弃地如何实现生态修复

时间:2018-08-15 14:27来源: 作者:
          学术上用的比较多的是“生态恢复”和“生态修复”,生态恢复的称谓主要应用在欧美国家,在我国也有应用。生态恢复指通过人工方法,按照自然规律,恢复天然的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的含义远远超出以稳定水土流失地域为目的种树,也不仅仅是种植多样的当地植物,“生态恢复”是试图重新创造、引导或加速自然演化过程。
          人类没有能力去恢复出真的天然系统,但是我们可以帮助自然,把一个地区需要的基本植物和动物放到一起,提供基本的条件,然后让它自然演化,最后实现恢复。因此生态恢复的目标不是要种植尽可能多的物种,而是创造良好的条件,促进一个群落发展成为由当地物种组成的完整生态系统。或者说目标是为当地的各种动物提供相应的栖息环境。
          生态恢复是研究生态整合性的恢复和管理过程的科学,现已成为世界各国的研究热点,恢复已被用作一个概括性的术语,它包括了重建、改建、改造、再植等含义,一般泛指改良和重建退化的生态系统,使其重新有益于利用,并恢复其生物学潜力。生态恢复的原则包括自然法则、社会经济技术原则和美学原则。
          山区型煤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
          修复和改善矿山废弃地生态经济系统的主要研究内容为五方面:受损农地再利用、废弃矿井资源再开发、合理开发和保护未利用废弃地、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景观建设。
          1、受损农地再利用
          山区农业用地非常宝贵,受采煤影响损毁和破坏的农业用地重新利用有明显的必要性。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和裂缝给山区梯田地和坡耕地的耕作操作带来严重不便,存在漏水漏肥现象。对其的修复和改造主要是工程措施辅以生物措施和农耕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保存土壤养分。受损农地的生态修复应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有条件的地区要实施耕作便道和蓄、引、排、灌等配套工程,坚持山上山下综合治理,治好山上,保护山下;全程规划,分布实施。同时通过施肥改良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多施农家肥、有机肥等措施,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
          2、废弃矿业资源再开发
          煤矿关闭后留存的废弃矿井、研石堆、机械设备和采矿典型迹地,是一类非常重要的废弃资源。这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具有极高的市场、历史、社会、建筑和科技、审美价值。因此对这类具有采矿工业历史记录作用的矿山遗产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废弃矿业资源开发利用主要内容包括:矿井水净化作灌溉和景观用水、歼石堆充填塌陷坑和矿业遗迹旅游资源开发等。
          3、合理开发和保护未利用废弃地
          从土地生态学和生态景观理论的角度分析,还未利用的矿山废弃地土地资源并不是完全处于一个平衡的生态系统。保护土地资源不是简单地等同于不开发土地资源,关键在于开发的形式是否有利于生态系统的稳定,有利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主要措施包括对矿山废弃地天然林地区的封山育林、荒地的植树造林、部分适宜开发为农业、旅游用途的荒地的适度开发。如结合优越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的缓坡荒地开发具有特色或主题的生态旅游。
          4、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是煤矿废弃地的生态修复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针对泥石流、滑坡等。多年采煤产出的研石堆积在沟谷内,极易诱发泥石流等。泥石流等防治工程主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边坡治理,植被再造等。工程措施是一种直接防御泥石流发生的治理手段,采取排导沟、护坡和挡墙等相结合的治理方案可以稳定沟床和坡面物质,控制泥石流发生发展;生物措施是一种有助于减缓泥石流形成的治理手段,采用科学的方法植树种草。植被覆盖可以有效减少地表径流、保持水土,对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具有显著的效果,从而对缓和泥石流的发生发展、减轻危害,具有工程治理不可取代的作用。同时生态林建设,可以营造良好的山谷景观,极大地改善生态环境。
          5、生态景观建设
          生态修复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生态景观的重建。生态景观重建是山区矿区废弃地生态修复的重要内容之一,即生态景观建设是生态修复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景观建设着眼于长远的自然景观保护和生态平衡,引入生态观,包括有关生态环境和景观建设的一切措施和手段,是一个长期发展的、客观的动态过程。矿区废弃地生态景观建设在保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追求生态、经济和社会三者相统一的整体效益。矿山废弃地生态景观建设有以下基本内容和措施:塌陷坑的充填平整、裂缝的修补、研石堆污染治理及其整形和绿化、人文景观的挖掘与修缮、陡荒坡地绿化、坡耕地进行平整、梯田水利建设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从而营造新型农村田园景观,为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假日农业奠定基础;为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人民,利用休闲活动享受大自然的田野风光提供场所。
          国内外海岸带生态修复技术现状
          海岸带(coastal area)是陆地与海洋相互作用的交接地区,是人类社会繁荣发展最具潜力和活力的地区。海岸带既具有重大的生态效益,又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但由于人口不断地向海岸带地区集聚,使海岸带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资源和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
          世界各国对海岸带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早在1972年10月27日,美国颁布了《海岸带管理法》(CZMA)[2],随之韩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国也先后制定了海岸带管理法律、法规。同时为了减少资源破坏和避免生态进一步恶化,利用人工措施对已受到破坏和退化的海岸带进行生态恢复,由于人类对海岸带生态系统复杂性认识的局限性,对海岸带生态恢复的研究还主要集中在单个的生态因子上,对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综合系统的恢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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