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

时间:2018-08-02 12:15来源: 作者:
    核心提示:机动车污染排放是PM2.5(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之一,《重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强化区域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明确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联手继续深化协调联动机制,并在机动车

  机动车污染排放是PM2.5(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之一,《重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强化区域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明确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联手继续深化协调联动机制,并在机动车污染、煤炭消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化解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港口及船舶污染六大重点领域协同治污。

  机动车污染排放是PM2.5(细颗粒物)的重要来源之一,《重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强化区域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到2015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山西、内蒙古和山东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油品质量和新车标准升级。2015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年内执行新车国五标准,河北、山东尽快执行新车国五标准。北京等大城市强化重型柴油车治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2万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00个。

  强调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力度。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将按照“到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严格制定并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各省区市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积极采用高效环保燃煤机组替代城镇供热小锅炉,对无法淘汰的燃煤锅炉,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唐山、廊坊、保定、沧州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

  《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再压减水泥产能150万吨;河北省化解粗钢产能500万吨、生铁500万吨、水泥600万吨、平板玻璃300万重量箱,淘汰电力行业落后产能70万千瓦;山东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量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

  六省区市还将在五方面推进协调联动机制深化 ,共同破解区域共性关键问题:建立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研究建立北京、天津支援河北省重点城市治理大气污染的结对合作机制;统筹编制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规划;开展区域性大气污染联动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加快建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平台。

  据悉,国家还将进一步加大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包括积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统一,研究制定经济政策遏制重点城市机动车污染,加大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资金支持和清洁能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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